宁波海关宣布进出口贸易型企业经营行为规范标准
字号:大︱中︱小 2009-02-06 09:31:38 集团办公室 点击数:
2003-7-14宣布 2003-7-18实施
宁波海关 宣布
1 规模
本标准划定了申请“进出口经营行为规范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型企业在内控治理、海关业务相关人员治理、海关业务行为、海关监管货物治理、财务账册设置、单证资料保管等六方面的规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申请“进出口经营行为规范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型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公司法》 (1999.12.25宣布)
《会计法》 (1985.5.1宣布)
《海关法》 (2000.7修订)
《海关稽察条例》 (1997.1.3宣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与进出口运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账薄、单证治理规范》 (2002.12.6宣布)
《海关总署视察局关于做好规范企业行为事情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2002.3.25宣布)
《宁波海关关于规范进出口经营行为试点企业的治理步伐》
(2003.1.6宣布)
3 术语和界说
下列术语和界说适用于本标准:
3.1 进出口贸易型企业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且进出口货物以一般贸易为主、加工贸易以署理为主,进口货物以非本企业加工生产为主的企业。
3.2 海关业务行为
企业在治理进出口业务历程中,与海关爆发的种种业务行为,包括加工贸易、减免税的审批、监管、核销,企业注册备案、变换、年审的审批,货物通关历程中的申报、检验、征税、放行以及交付、核销包管金、保函,接受海关稽察、视察、缉私等查办事情。
3.3 海关业务相关人员
包括企业卖力人、业务主管、业务员、报关员和相关财务人员。
3.4 海关单证
指海关制发并确认的有关进出口业务的文件、证明、凭证等,包括《进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报关单》、《进料加工挂号手册》、《来料加工挂号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条约所需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挂号手册》、《特定地区、特定企业进口自用物资等记手册》、《进出口征免税证明》、《海关缴款书》、《海关行政性事业收费票据》、《扣留凭单》等。
3.5 财务账册、单证资料
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报关单、条约、发票、协议、运输票据、往来函电、许可证、批件、结汇单、手册复印件及其核销结案表等进出口货物的经营、生产、加工等有关资料。
4 内控治理规范标准
4.1 建有完整的组织及岗位责任制,最高治理层、部分治理层、下层业务人员以及各个部分的职责权限划明白确;
4.2 建有完善的进出口业务治理制度,明确划定部分或人员的进出口业务分工和操作流程、进出口单证条约流转和生存、外汇收付及核销、出口退税、批文(配额)等进出口专有权利等的治理内容,其内容切合本标准有关要求;
4.3 建有完善的仓储、物流治理制度,明确划定海关监管货物的存放、使用、损耗、处理等各个环节的治理内容,其内容切合本标准有关要求;
4.4 建有完善的财务治理制度,明确划定原质料明细账、销售收入明细账的设置和会计处理要领等内容,其内容切合本标准有关要求;
4.5 建有完善的行政、人事治理制度,明确划定专人保管专用印章、手册、报关单及有关进出口资料以及对海关业务相关人员治理等内容,其内容切合本标准有关要求;
4.6 上述制度可以离开或合并制订,但内容必须涵盖。制度涉及的进出口业务治理、进出口单证治理、海关监管货物治理、财务治理、海关业务相关人员治理等内容,分工明确,监管严密,程序完整,手续齐全,运作有效。
5 海关业务相关人员治理规范标准
5.1 熟悉国家有关进出口治理的执法、规则、政策;
5.2 具有良好品德品行和个人资信,近1年内无海关违法违规纪录;
5.3 具备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知识与资质;
5.4 接受过海关有关培训;
5.5 企业报关员被海关扣分未凌驾20分;
5.6 企业设有专职岗位治理海关事务;
5.7 企业与本企业海关业务相关人员签有劳动局签证的劳动条约;
5.8 企业与本企业海关业务相关人员签有海关业务危害责任书。
6 海关业务行为规范标准
6.1 无走私违法违规行为(以行政处分决定书或法院判决书为准);
6.2 如实申报;
6.3 不买卖、伪造、变造海关单证,不使用、买卖伪造、变造的海关单证;
6.4 实时缴纳海关依法征缴的税、费、款;
6.5 年报关过失率在3%以下;
6.6 准时核销加工贸易条约、包管金、保函;
6.7 准时加入并通过企业年审;
6.8 无海关统计处分纪录;
6.9 报关单电子申报后,15日内到海关现场交单;
6.10 生产单耗爆发变革,实时向海关修改变换;
6.11 海关单证保管恰当,无丧失海关单证情事(因不可抗力除外);
6.12 积极配合海关事情,凭据海关要求提交所需相关资料,认真协助海关进行货物检验、样品提取、化验、前期验厂、中期核查、后期监管及其他事情;
6.13 积极配合海关稽察、视察、缉私事情,主动反应有悖海关监管要求情事,提供违规违法线索;
6.14 在其他政府执法部分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6.15 遵守海关其他有关划定。
7 海关监管货物治理规范标准
7.1 对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有完善的监控机制和手段,爆发报废、毁损、丧失等情形实时向海关报告;
7.2 仓储实行专人治理,仓储保税的料件、残次品、边角料设有鲜明标记,有条件的企业将仓储的保税料件、残次品、边角料与非保税货物离开存放;
7.3 按期清查和盘点减免税进口物资,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在有关账簿中如实反应减免税物资的转让、出借、出租、内部转移、典质、对外投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丧失等情形,并实时向海关报告;
7.5 企业按期组织清查和盘点进口保税料件,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面如实反应盘盈、盘亏、报废、毁损、丧失等种种原因导致该类存货的变革,并实时向海关报告。
8 财务账册设置规范标准
8.1 总体要求
8.1.1 严格凭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挂号会计账簿,体例财务会计报告;
8.1.2 企业的会计账簿真实、准确、完整纪录和反应进出口货物的进口、出口、贮存、加工使用、销售等情况;
8.1.3 会计纪录使用中文,经批准记账本位币使用外币的企业,能实时提供账册的中文版本;
8.1.4 在境内法定注册地生存有关账簿、单证,无带出境外情事;
8.1.5 实行由盘算机全部或部分替代手工记账的单位,所接纳或开发的会计核算软件及有关治理制度切合财务部分的划定,其会计核算账簿、报表按期以盘算机打印书面形式或光盘、磁盘等磁性介质存档生存。
8.2 具体要求
8.2.1 企业设有专门的备查账册反应企业进口的经营性租赁设备、不作价设备等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的设备的进口、使用、处理等情况;
8.2.2 涉及减免税物资的“牢固资产”或“在建工程”明细账页面明确标有“减免税进口”字样,并按取得时的实际本钱入账;不作为“牢固资产”或“在建工程”的减免税物资,在相应明细账中标注“减免税进口”字样;
8.2.3 “库存商品”、“销售收入”明细账的二级科目为“海内贸易”、“一般贸易”、“加工贸易”;
8.2.4 设有辅助账簿对来料加工的进出口保税料件等非企业所有的存货进行数量核算;
8.2.5 署理其他企业进出口货物时,按被署理企业建立相应署理费收入明细账;
8.2.6 企业外发加工的保税料件,凭据财务制度,选择相应记账要领做出会计处理;
8.2.7 企业在挂号涉及进出口商品的“库存商品”、“销售收入”明细账及有关辅助账册和体例相应凭证时,准确挂号进出口报关单号码、手册号,或单独设置台账挂号进出口报关单号、手册号及其相对应的记账凭证号。进出口商品的计量单位与报关单上的其中一个计量单位一致。
9 单证资料保管规范
9.1 进出口业务有关资料(包括报关单、条约、发票、协议、运输票据、函电、许可证、批件、结汇单等)纳入会计档案治理,有专人卖力妥善生存;
9.2 企业建有进出口业务挂号台账,详细挂号业务部分、业务员名称、进出口业务的性质(署理或自营)、被署理单位、报关单号码、手册号码、进出口时间、核销日期、商品名称、数量、规格、申报价格以及收付汇情况;
9.3 上述保管资料及台账真实、准确、正当;
9.4 企业凭据以下期限保管相应资料:
9.4.1 银行存款与现金日记账生存25年;
9.4.2 货仓库存账包括库存商品账、入库单、出库单、送货单、退货单等,生存15年;
9.4.3 反应资金往来等情况的其他有关账册,生存15年;
9.4.4 一般贸易项下的进出口货物所涉及的进出口报关单、税单、往来业务函电、协议、运输票据、发票、条约等相关单证,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生存3年;
9.4.5 保税货物项下的进出口报关单、手册复印件、往来业务函电、协议、运输票据、发票、条约等相关单证,在办结海关核销手续后,生存3年;
9.4.6 减免税货物项下的进出口报关单、减免税批件、往来业务函电、协议、运输票据、发票、条约等业务资料,在海关治理解除监管手续后,生存3年。